大集農民正在表演《三娘教子》。
2008年6月南劇被國務院正式公布為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南劇是流行于恩施州境內具有深刻影響的地方大劇種之一,常在廟臺演出,又長于演唱連臺大戲,俗稱“施南調”“高臺戲”。南劇劇目豐富,號稱“八百出”,但實際是不止這個數,現存的手抄本劇本就有1300多個,劇目980出,這些資料現存于湖北省藝術研究院(原省戲工室),是研究南劇歷史的重要文化遺存,十分珍貴。南戲劇目主要取材于歷史演義和民間故事、神話傳說等。南劇表演分四大行當:生、旦、凈、丑,各行當都有自己的表演程式,對本地域內其他姊妹表演藝術行當的豐富和發(fā)展有著重要的影響。
南劇屬皮黃劇種,是湖北省四大劇種之一,原名人大戲、施南調,流行于我州。它形成于清代乾隆、嘉慶時期,成熟于道光年間,至今已有200多年的歷史。南劇聲腔有南路、北路、上路之分。南路、北路聲腔源于荊河派漢劇,約在乾隆年間傳入鄂西南;上路為彈戲(川梆子),約在嘉慶年間傳入施南府。這些聲腔與恩施本地的語言、民風及揚琴音樂、民歌等相互融合滲透并不斷演變,逐步形成了具有鄂西南風格的南劇。
南劇是巴、楚文化碰撞融合的產物,又是土家族文化與漢文化交流融合的結晶,對于研究巴、楚文化及恩施少數民族地區(qū)經濟、文化、社會狀況具有極其重要的參考價值。
資料來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