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倫春族在定居以前,由于缺乏科學的生理衛(wèi)生知識,對女性的一些生理現(xiàn)象不解,認為婦女經(jīng)期和分娩時不潔凈,婦女月經(jīng)來潮的時候,不允許鋪狍皮褥子,否則認為會導致男人槍法不準;不許吃動物的心臟和頭肉,否則認為子彈會失去穿透力,因為動物的心臟和頭肉是供神用的等等諸多禁忌,尤其是不能在原來居住的“斜仁柱”中分娩,否則認為會觸犯神靈而給全家?guī)頌碾y,因為那里供奉著祖先神?!岸韨惔簨D臨產(chǎn),夫為搭棚寮數(shù)里外,送婦居之。既生兒彌月乃迎歸?!保ā逗邶埥庥洝罚砹┧^棚寮就是小型“斜仁柱”,鄂倫春語稱為“雅塔柱”(產(chǎn)房)或“恩克那力柱哈汗”(有搖籃的小房子)。嬰兒出生后要同母親在這個狹窄、簡陋的小“斜仁柱”里住滿一個月,期間產(chǎn)婦的生活由家中其他女性照顧,產(chǎn)婦的丈夫通常不進入產(chǎn)房。有些地區(qū)更為嚴格,即便家中沒有其他女性,產(chǎn)婦的丈夫也不能進入產(chǎn)房,而是把飯煮好以后裝在樺皮桶里用木桿挑著遞進產(chǎn)房,產(chǎn)房內(nèi)的一切事物則只能由產(chǎn)婦自己料理了。孩子滿月這天,要用“阿查”煙將母子周身熏過表示驅魔除穢,母親才可以抱著孩子搬回原來的住房中,然后要舉行祭祀祖先神儀式,向祖先神像敬酒獻肉,感謝祖先保佑家族添口進丁,向祖先神通報孩子的名字、性別、出生時辰,并祈禱神靈保佑孩子健康成長。還要向火神禱告,讓火神認識這個剛剛來到世上的孩子。滿月之時親朋好友帶著酒肉和可以為孩子縫制衣服的柔軟狍皮或布匹,紛紛前來祝賀。各種儀式結束后,要摘下掛在產(chǎn)房中的助產(chǎn)神像,送走助產(chǎn)神。還有立即拆除“雅塔柱”,以免魔穢藏在其中危害家人。
鄂倫春族傳統(tǒng)養(yǎng)育習俗樺皮畫 劉軍拍攝
孩子出生后一般先用通用的愛稱,如“諾諾”“妞妞”,都是“寶貝兒”的意思。男孩還可以稱“坦布”,意如漢語“寶貝兒子”,女孩稱“烏娜吉汗”,意思是“可愛的小姑娘”。孩子稍大些,由爺爺、父母或請一位見多識廣、德高望重的老者為其起正式的名字。鄂倫春人起名字比較隨意,可以根據(jù)其相貌特征或性格特點起,如“匡諾汗”(皮膚黑)、“改那”(頑皮)。也可以用某種動物或物品命名,如“沙吉彥”(喜鵲)、“書何欠”(斧子),這種名字一般是起名者出門第一眼看到什么就讓孩子叫什么。還可以起表示某種愿望的名字,如“驕勞布庫”(像石頭一樣結實)、“霍查布”(富裕)。還有一種名字沒有任何含義,只是覺得發(fā)音好聽,如“曉吉彥”“娃英克”。不管起什么名字都不冠姓,在鄂倫春人看來,名和姓沒有什么必然聯(lián)系,姓屬于氏族,名字才是自己的。族譜中記錄的名字都不冠姓,平時稱呼也只叫名字,不連帶姓氏。氏族制度消亡以后,一個“烏力鄰”同時混居幾個氏族的人,為了便于區(qū)別和管理,開始在名前冠姓,此后開始出現(xiàn)漢語名字,如吳永壽、關福來、莫東生等。
搖籃是鄂倫春族的傳統(tǒng)育嬰工具(如圖,吳雅芝供圖)。游獵時期居無定所,騎馬游動的時候母親把搖籃背在背上,孩子餓了,只需把搖籃轉到胸前就可以喂奶,不必下馬。有人在搖籃頭頂部位掛三個束紅腰帶的黑布小人,作為孩子的護身符,據(jù)說能保佑孩子健康成長。也有人在搖籃頭部兩側掛木刻的小老鼠和小鳥,預示孩子像小老鼠一樣伶俐機智,像小鳥一樣展翅飛翔。
參考資料:趙復興著《鄂倫春族游獵文化》,內(nèi)蒙古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