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烏孜別克族的傳統(tǒng)習俗中,允許男子與非穆斯林女子成婚,而女子不準嫁給非穆斯林男子。青年男女結婚必須遵循先長后幼的原則。即:1.兄未婚,弟不可娶;2.姐未嫁,妹不可先嫁;3.弟未娶妻,妹不可嫁人。
親事一般都是包辦性質,先由男方父母規(guī)定對象。再請媒人正式提親。然后舉行訂婚儀式。商定彩禮及其他婚典費用,一切都決定好之后再給媒人送禮,以示感謝。按照傳統(tǒng)習慣,舉行婚禮儀式。由阿訇主持,詢問雙方是否愿意遵守婚約,再吃蘸過鹽的面餅?;槎Y儀式舉行之后,新娘隨新郎及前來迎親的客人去男家。
烏孜別克族的婚禮習慣上在女方家舉行。先是雙方父母協(xié)商討休錢,是說以后要是男方提出離婚而需付給女方的款項?;槎Y過后,新娘親友要“搬新娘”,將新娘接走。新郎只有送禮,才可“贖回”新娘。新娘被“贖回”后,忌直入夫家門,須在院內架起的火堆邊繞行一周,方可入室。
傳統(tǒng)婚禮要舉行四天,第一天到女方家慶賀,費用由男方支付,晚上阿訇誦瀆《古蘭經》,新娘打扮好以后,由女親戚陪伴去婆家。第二天在男方家慶賀。慶賀次序是:第一天在女方家以女客為主,第二天在男方家以男客為主。特別是第二天晚上要揭面紗,由新娘家的女性親戚進,一旦新娘的真面目顯露于廣眾面前,歡樂的氣氛達到了高潮。第三天,由新娘的父母招待客人,以示慶賀和感謝。第四天,由新郎父母款待賓客,贈送禮品,以示婚禮告罄。
特別要指出的一點是:在迎親、送親過程中,常常遇到攔路、嬉戲者,這時不得生氣,要用糖果食品,手帕等禮物化解、勸說。凡是來到女方家或男方家的客人,不論男女老幼,一律當作貴客招待,不得輕視、慢待。
按傳統(tǒng)習俗,烏孜別克婦女從結婚那天開始就必須戴上面紗(烏孜別克語稱之為“赫瓦蘭”或“帕蘭結”,意思是將全身遮蓋)。這種面紗的臉部那一塊是用馬鬃織的,便于通風、透光。因此有人說,連蒼蠅都很難看見烏孜別克婦女的臉。不過,現在揭下面紗的婦女已經越來越多起來了。
新中國成立后,烏孜別克家庭很少出現離婚現象。自由戀愛婚姻的比例越來越大。烏孜別克族非常重視婚姻的穩(wěn)定性,一旦締結婚約,如果非離不可,又是男方主動提出來的,女方可帶走自己的嫁妝和其他用品,取得原協(xié)商好的“討休錢”才離開。若要復婚,仍要舉行一定的儀式。離婚后婦女要經過一百天的“待候期”,目的是察看她是否懷孕,待候期后則可改嫁。
參考資料:
1.《烏孜別克族簡史》編寫組編《烏孜別克族簡史》,民族出版社, 2008。
2.米娜瓦爾著《中國烏孜別克族》,寧夏人民出版社,2012。